鞍山“三个强化”规范扶贫项目资产管理
2021.04.08
来源:辽宁日报

记者从日前在鞍山市举办的全省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培训班获悉,为防止扶贫资金损失浪费、资产闲置和流失,作为全省率先开展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的地区,鞍山市将创新模式,通过“三个强化”进一步规范扶贫项目资产管理,深化扶贫项目资产效益发挥,完善收益分配和监督处置机制,保证资产收益主要用于脱贫人口稳定脱贫和防止返贫,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。

强化统筹谋划,完善利益联结机制。鞍山市将积极推行“龙头企业+合作社+基地+农户”“政府+银行+农户”“农户互助合作”等七大创新模式,根据农户的自身条件和需求,因户合理选择相应的利益联结纽带,完善股份联结、订单联结、劳务联结、租赁联结等机制,力促脱贫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、村集体经济等同步增收。其中,对有劳动能力且愿意参与产业发展的脱贫人口,以提供村级公益岗位、优先安排到村集体产业项目务工等方式巩固其收入;对无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中收入核算有返贫风险的给予兜底保障。此外,在确保脱贫人口稳定脱贫和无返贫风险的基础上,资产收益将用于解决相对贫困等问题。

强化资产管理,建立资产台账。鞍山市将继续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2016年度至2020年度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及形成的项目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资、认证确权,指导各地建立公益类、经营类和到户类“三本台账”,构建资产家底清晰、产权归属明晰、类型界定科学、管护职责明确、运行管理规范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制度。同时,筹措资金,建立集体资产“三资”管理平台,将2016年度至2020年度各级各类投入资金建设的扶贫产业项目资产统一纳入平台管理。

强化日常监管,明确管护责任。目前,鞍山市已形成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、乡镇履行指导责任、村级负责日常管理的“三级日常管护”模式。今年,将研究制订《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实施办法》及细则,进一步明确资产范围、资产权属、项目运营管护、资产收益分配基本原则、明确管护责任等。同时,各级审计部门将把扶贫资产纳入审计范围,防止出现扶贫资产流失、变卖或者人为损坏等情况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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